莲湖村落记忆之新桃园村(第十二期)

位于沣惠路与大寨路十字西北角,东临沣惠路,西至风景路,南临大寨路,北至规划路。村域土地58亩,属市政拆迁返还土地。

自唐而始,为皇家果园,尤以种植樱桃而享誉。清末慈禧太后西逃至西安,与该村村民韩氏结为姊妹,并出资修建“五佛庵”一座,并亲书题匾“樱园故地”悬挂于村南门之上。



1936年,民国政府征用该村土地,修建了西安机场。1954年村民入社,成立西桃园村生产初级合作社。1956年成立高级合作社。1958年成立潘家村人民公社,并组建了西桃园村生产大队。1966飞机场扩建征用土地,由西桃园村拆迁44户,组建了西桃园村三组。1973年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准,西桃园三组与西桃园村划开单独建村,定名新桃园村,村名延用至今。村中主要以韩、林、夏姓为主,其他姓氏为辅。

计划经济时期,新桃园村主要以生产蔬菜为主,村集体创办有肥皂厂、铝铂厂、小五金厂,年收入约30万元。改革开放后,新桃园村人解放思想,凭借地域优势,大兴村办企业。在原有企业的基础上又创办了炼钢厂,同时购置汽车、拖拉机跑运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仅钢厂就安排剩余劳动力20多人,年收益100多万元。1992年政府修建二环路,由该村经过,村民开办小商店、小饭馆,大量建房出租,生活水平迅速提高。

2006年,新桃园村迎来了历史发展机遇,西安市人民政府启动“唐延路拓宽改造工程”,该村于8月整村拆除。2007年唐延路与西二环实现贯通,2008年西安牡丹苑正式开业。

由于拆迁,政府划拨该村生产生活用地58亩,用于村民安置和经济发展。2007年9月,启动了“华府•新桃园”项目。同年完成了无形改造,使村民变成股民,并成立“西安市新桃园村旧村改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12月经莲湖区人民政府批准撤村建居,成立莲湖区土门街道新桃园村社区,划归土门街道办事处管辖。




      


2010年8月26日,村民回迁。一个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的现代化社区呈现在众人面前,村民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居住宽敞明亮,设备齐全,资产翻倍增长,集体资产飞跃式发展,由原来年收入30多万元猛增年收入800余万元。

为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投资建立有100多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室,保存各类图书1500多册。同时与驻地部队联合,定期组织电影放映,既密切了军民关系,又丰富了村民的文化生活。村集体还投资建立了200多平方米的居家养老中心,解决了村里孤独老人的赡养问题。新桃园村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社会和谐稳定,已经迈入小康社会。









编辑:           莲湖区档案局

              莲湖区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