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了解,按照《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户籍迁移、父母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可申请办理转学手续。学生转学一般在开学后二周内、学期末最后两周内办理,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学生转学由法定监护人自行联系转入学校。在学位及班额许可的情况下,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正常转学条件的学生。对应学校无空余学位时,可由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上述有关要求统筹安排转入学校。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已与你电话取得联系,并向你详细讲解了转学政策,你已对工作人员的答复表示满意。如有疑问,你可向区教育局初教科进行具体咨询,联系电话:029-87348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