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屈**
信件编码: GPPS20250410RPPU
来信时间:2025-04-10 11:1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投诉华发·利君都荟城央违建
信件内容:
我曾到西安铧曲利君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华发·利君都荟城央看房(项目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镐西路以北、汉城南路以东的华君健康城一期项目),2024年10月21日由父亲代签认购了21号楼1单元1103号商品房,并当天支付了5万元房款。认购后才发现项目存在样板间违规改建,违反规划布置样板间,误导购房者。 开发商对外开放的样板间中,封阳台拓展房间,并美其名曰“赠送面积”,实际上这样的装修效果会影响楼栋外立面、加重非承重外墙负重,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属于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行为。 样板间中,还将室内的墙壁拆除,将规划中的厨房改造成“开放式厨房”,打通墙壁建造“儿童房”和“多功能间”。非法拆除样板间墙壁,违规引导购房者任意改造商品房内部结构,增加楼房安全隐患。 综上,恳请政府部门严格查处开发商违规行为,并就调查结果出具答复,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区住建局
回复时间:2025-04-21 10:49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第一时间安排区住建局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华发利君都荟城央项目售楼部样板间的储藏间、设备平台等位置存在打通墙体、装饰装修等情况,开发企业在打通墙体下方进行了文字注释:“此处交付实为外墙并配备窗户,交付标准应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约定为准”。在样板间入口处张贴了温馨提示:“样板间非交付标准展示间,仅做空间布局向导、装饰装修、风格展示和参考作用,具体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政府最终审批文件及实际交付现状为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在该项目中,开发企业对商品房实际交付标准已做说明,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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