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汪**
信件编码: GPPS20240401NMWJ
来信时间:2024-04-01 13:5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督促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举报西安市莲湖区杨兰茶叶店销售违法食品一案的处理结果告知本人
信件内容:
2023年9月19日,本人通过挂号信向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西安市莲湖区杨兰茶叶店销售违法食品,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9月21日已立案,但已过6个月,未将处理结果告知本人,请求督促该局履职。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回复时间:2024-04-07 15:54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收悉。经了解,区市场监管局已收到关于西安市莲湖区杨兰茶叶店投诉举报信。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区市场监管局已以短信形式向投诉举报人发送《举报立案告知书》,并向您告知予以立案处理。目前,该案件信息已上传“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西安”官网,待有关部门审核后将予以公示。案件公示后执法人员将通过短信告知投诉举报人可以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西安”官网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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