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提升政务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解答【之二】
时间
2021-03-26 10:00
简介
2021年3月26日上午10:00至11:00,莲湖区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郭靖就“提升政务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问题行解答,与网友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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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参与本期在线访谈。本期做客访谈的嘉宾是区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郭靖,今天他将就“提升政务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问题行解答,欢迎各位网友积极参与。

郭靖: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荣幸参与今天的访谈。

主持人:感谢您的到来,非常欢迎。有网友问,我是一家美容院需要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吗?

郭靖:需要办理。提供以下资料即可:

(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新证办理)》(一份);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或者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受委托时需要);

(5) 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主要设备和设施的目录清单;

(6) 西安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试行)(两份)。

主持人: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郭靖: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举办者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登记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3.场所使用权证明;4.验资报告;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6.章程草案。

主持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书如何撰写?

郭靖:登记申请书的内容应当包括:成立的目的,业务范围,可行性论证,筹备的基本情况,活动资金及经费来源渠道,举办者单位名称或申请人姓名等。

主持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郭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主持人:申请社会团体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郭靖: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主持人: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郭靖: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持人: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还有哪些要特别注意的?

郭靖:依照国务院关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劳务派遣企业为实行实缴制的特殊行业,公司应由股东本人出资设立。办理条件中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必须为实缴,办理时需要提供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主持人:好,今天的时间也差不多了,各位网友,我们下次再见!

      郭靖各位网友,下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