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参与本期在线访谈。本期做客访谈的嘉宾是区统计局副局长艾琼,今天她将就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相关问题进行解答,欢迎各位网友积极参与。
艾琼: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首先,帮大家介绍一下为什么要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艾琼:五年开展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国家为全面详细了解我国产业发展状况而统一组织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为摸清“家底”、掌握国情国力而采取的有效方法。通过普查得到的客观、真实反映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全貌的信息,能够为国家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翔实的参考依据。通过普查,可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主持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有哪些?要入户调查吗?要普查对象如何配合呢?
艾琼: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主要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简而言之,就是辖区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要入户调查的。由普查员到企业和个体户经营场所组织填写普查表。普查对象要提供相关财务数据、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
主持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在时间上是怎么安排的?
艾琼: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1)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2)个体经营户基本属性和从业人员。个体户抽样调查内容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支出、付给雇员的报酬、缴纳的税费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根据国家总体部署,莲湖区于2018年6月完成区、街普查机构组建和人员配备;7月选调普查人员和普查物资的采购;8月完成普查小区划分;10-11月开展单位核查,PAD数据加载,普查地图绘制;2019年1-3进行普查登记和个体户抽样调查等。
主持人、为什么要在经济普查正式入户登记前开展清查工作?
艾琼: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范围广,普查对象多,涉及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因此,搞清楚普查对象有哪些,他们都在哪,都从事哪些活动,是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简单地讲,清查工作就要给众多普查对象定位,这是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的关键环节,是开展普查登记前的重要一步。
清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清哪些是经济普查的普查对象,以及普查对象的多种属性信息,比如单位的名称、代码、法人、联系方式,单位的分布情况(地址),单位的性质(分别是法人、分支机构,还是个体经营户),单位的运营状态,单位的类型(企业、事业、机关、社团,还是居委会等),登记类型(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国有、集体、联营、股份、私营等),从事哪些业务活动,属于哪个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等等。只有搞清了普查对象的这些基本属性信息,才能准确掌握普查对象的总体数量,以及各种分组的单位数量和情况,形成普查对象名录,以正确判定各类普查对象填报何种普查表,明确地方普查机构与相关部门的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报表发放种类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因此,单位清查是保证普查登记等后续工作顺利实施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决定普查数据质量的一个关键环节。
主持人:清查从何时开始?包括哪些工作?
艾琼:按照这次经济普查总体工作安排,单位清查工作是从2018年7月底开始至2018年11月。7月中下旬,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已经完成了对全国省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人及业务人员的单位清查工作布置和业务及数据处理软件的培训,标志着清查工作已经在各地陆续展开。
清查工作包括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简称“两员”)选聘与培训,收集整理部门数据,编制清查底册,“地毯式”清查,数据编码与审核,查疑补漏,数据检查与评估分析,上报清查结果与编制普查名录等多个环节。
具体来讲,单位清查的准备工作第一项要进行普查区划分。这次普查的普查区划分及绘图由国家普查机构统一确定普查用电子底图,县级普查机构使用绘图软件核实绘制乡级边界,并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第二项准备工作是“两员”选聘与培训,这主要由县级普查机构负责,乡级普查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第三项准备工作是收集整理相关部门数据,按照普查方案,分为国家、省级、省以下各级普查机构分别收集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普查所需要的部门掌握的单位信息。在此基础上,就是编制清查底册,这项工作是由省或省以下普查机构将统计用基本单位名录库与从相关部门收集的单位信息,通过数据处理软件进行技术比对、整理生成清查底册。在上述各项准备工作基础上,8-9月开展“地毯式”清查。首先由普查机构通过普查宣传和发放告知书的形式,提示清查对象如何做好清查准备;第二步组织“两员”使用手持电子终端(PAD)对所辖普查区域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逐一清查,分类填报清查表;第三步为避免遗漏,普查员在完成普查区的清查登记后,要对本普查区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底册中存在,但未填报清查表的单位进行查找核实,按规定补填清查表或标注“核查情况”。同时,随着实地清查的开始,清查的后续工作也陆续展开,基层普查机构会按照清查工作要求边清查边对清查表进行编码、审核。最后,“地毯式”清查结束后,还要对照清查底册进行查疑补漏,进行数据检查与评估分析,并最终完成清查结果的上报与编制普查对象名录等。
主持人:经济普查对象应如何配合做好单位清查?
艾琼: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是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经济普查对象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
按照单位清查方案规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单位所在地及区划、单位注册地及区划、联系电话、行业类别、机构类型、登记注册类型、开业(成立)时间、运营状态、执行会计标准类别、是否有能源产品生产销售、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情况等。个体经营户需要提供的信息相对单位较少,主要包括:有无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户名称、个体经营户户主姓名、所在地及区划、联系电话、行业类别、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女性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主持人:普查人员如何开展入户清查?
艾琼:经济普查机构在入户清查前,将给清查对象送去由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的《清查告知书》,宣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单位清查意义以及相关要求,起到告知清查对象普查员即将入户开展单位清查工作,请清查对象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做好准备的作用。入户清查时,经过培训的普查人员将主动出示普查机构统一印制的普查员(或普查指导员)证件,自我介绍,说明来意,并通过询问、查看相关证照,填写清查情况表。各级普查机构和人员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普查工作,并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经济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全国性调查,希望社会各界和所有普查对象给予大力支持与配合,为获得全面准确的普查数据共同努力。
主持人:关于有证照但名称为**号个体户以及无证个体户名称的问题如何处理?
艾琼:对于有证照但名称为**号个体户以及无照经营、无正式名称的个体户可采用“户主+经营性质”的方式命名。
主持人:普查期间,企业要准备哪些资料?如何保证经济普查资料不被泄露?
艾琼:普查开始后,莲湖区普查办要将普查登记的时间、内容和相关要求告知普查对象,要求其准备工商营业执照(或编制、民政部门的审批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和财务报表,指导和督促普查对象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统计台帐,做好基础数据的准备工作。
2018年8月,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发布了新修订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为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对其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持人:普查对普查对象提出了哪些要求?
艾琼:莲湖区辖区内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都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此外,《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主持人:普查对政府部门、普查机构和人员有哪些要求?
艾琼:《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享有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对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经济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此外,《统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
(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主持人:政府如何确保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顺利实施?
艾琼:经济普查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国民经济各个行业,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国务院成立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根据国务院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地级市以及区县均成立了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莲湖区人民政府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莲湖区统计局,负责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也具有经济普查的相关组织机构和人员,负责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主持人:这次普查的数据采集方法有什么变化?具体怎么做?
艾琼:这次普查的数据采集采用联网直报与PAD(手持终端设备)采集相结合方式。联网直报单位普查表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布置给企业填报,非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表使用PAD采集数据。
在普查数据录入前,必须先划分普查小区、绘制普查小区图,通过GPS定位小区内所有单位并在地图上标记,逐级上报到国家,最后形成核查底册。再将核查底册数据导入PAD,不在底册中的单位将不能录入数据。
主持人:这次普查的人员是怎样选聘的?要求具备哪些条件?
艾琼:本次经济普查的普查人员分为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简称“两员”。普查员要求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有一定的经济、财务、统计基础知识,能进行计算机和手机的操作,准确填报普查表。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身体健康。普查员可由在校大学生、企业统计人员和社区干部担任。普查指导员要求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熟悉普查区(普查小区)情况,身体健康,政治觉悟高,善于做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有一定的经济、财务、统计基础知识。原则上,普查指导员由区统计局、街道办事处、社区干部担任。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今天的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下次见!
艾琼:各位网友,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