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解读
嘉宾
李旺妮 莲湖区司法局主任
时间
2021-07-21 10:00
简介
2021年7月21日上午10:00至11:00,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旺妮就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等,与网友互动交流。
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参与本次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旺妮,她将就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等向各位网友进行介绍,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主持人:“公共法律服务”对一些群众来讲,可能还很陌生。能不能谈谈什么是公共法律服务?

李旺妮:公共法律服务是由政府统筹提供,旨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莲湖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下,整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创新服务模式,于2013年建成西北地区首个区级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集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矛盾化解、社区矫正管理等司法行政工作于一体,最大限度地为辖区群众提供方便,成为莲湖为民服务的又一重要窗口。

主持人:当前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总体建设情况是怎样的?

李旺妮:莲湖区2013年建成西北地区首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14年,在全区9个街道建立起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131个社区建立起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较早的在全区形成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2018年以来,我们对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办公面积从建立之初的1500平方米增加到4000平方米,“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逐步完善。中心投入运营以来,年均接待群众近10万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4万余件,有效解决了群众在寻求法律服务时多头找、到处跑的问题。

主持人: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可提供哪些方面的法律服务?

李旺妮: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采取“窗口化”和“综合性”相结合的设置方式。设置公证办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非诉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鉴定等八个服务窗口,设置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三调联动”协调、公证服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帮扶、法律事务服务和指导六大服务板块,每个板块下设专项业务办公室,在窗口服务的基础上,为群众提供专业办理事项的延伸服务。

法治宣传板块:在延伸服务等侯区,引入人工智能设备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这些设备利用“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自助服务;设置有法律图书角,放置各类法律书籍,方便群众查阅;设置大型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法律援助、常用法律法规普法动漫,便于群众在等候时学习法律知识;同时定期开展普法大讲堂,聘请专职律师、公证员针对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以案说法。

法律援助板块:由政府拨付专项资金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农民工等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内设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法律援助12348接听室、非诉案件调解室及私密会谈室。创建法律援助非诉调解“援调对接”工作新机制,实施点援制和旁听制,开辟农民工、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当事人提供预约援助和上门援助服务,实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全程跟踪,提高案件承办质量,提升服务能力,增强援助对象的满意率。

“三调联动”协调板块: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维权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为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进行即时调解,或受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专业调解组织以及行政调解组织的申请,启动“三调联动”调解程序调解疑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其快捷、高效、不收费的优势,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公证服务板块:发挥公证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提供国内、涉外、涉港澳台等公证法律服务。实行公证证明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当事人可以通过“零距离”系统:西安市莲湖区公证处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等平台在线申请办理部分公证事项。开辟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情况紧急特殊的公证事项,经申请批准,可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帮扶板块:负责监督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设立了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监测室、矫正宣告室、信息采集档案室、心理咨询室、沙盘干预治疗室,按照《社区矫正法》要求,达到人员接收规范化、档案管理制式化、心理矫治全程化、矫正学习常态化、公益劳动特色化、帮困扶助经常化、考核奖惩公开化,不断提升全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法律事务服务和指导板块:建立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成立由4名专家学者、26名律师组成的区级法律顾问团,保障政府涉权、涉法、涉诉事务的依法运行,预防法律风险;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有法律需求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援助,培育群众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意识;大力拓展“1133”社区法治日活动,建立律师事务所与社区、企业对接机制,为辖区群众和法人、社会组织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结合今年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出8项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举措,10项公证办理便民举措。对农民工、残疾人、60岁以上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符合受案范围的不审查其经济状况;妇女申请因家庭暴力离婚、监护权取得的不审查经济状况;将受援对象由原先低保群众放宽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应援尽援。对于农民工、妇女、退役军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指派。对提出申请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老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者,提供预约上门法律援助服务。实行容缺受理工作机制,对申请材料未带齐全的,先由法律援助机构予以受理,申请人再通过邮箱、传真等方式补交材料,实现法律援助申请“一次办”。

主持人: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什么亮点和特色?

李旺妮:一是优化法律资源,组建专业服务团队。采取整合全区500多名律师服务队伍、70名公证服务团队、860名人民调解员、6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35名司法助理员等资源优势和引入省、市8家司法鉴定机构服务力量,广泛介入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团队专业化、精细化。二是延伸服务触角,实现跨行业融合。联合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教育局等职能部门在辖区内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公证“分散受理、集中办理”、法律援助“援调对接”等工作机制。三是莲湖区打造了一名社区法律顾问,一个法治日活动,活动质量三级监督,活动开展三级保障的社区法治“1133”模式。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了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中心将窗口接待与后台延伸服务结合起来,在功能上体现“专业”,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证、律师等工作职能;在内容上体现“精细”,实行“集中受理、分类办理、限时办结”的工作流程;在管理上体现“规范”,实行“统一接待、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在效果上体现“惠民”,以规范化的流程、标准化的服务、精细化的管理、人文化的教育,打造莲湖人的“法律之家”,实现了司法行政效能的最大化。

主持人:请介绍一下咱们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业务办理情况。

李旺妮: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以来,为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36.9万人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0663场次,举办培训讲座9858次,办理各项法律事务27.23万件,其中,办理公证法律事项18.8万件,化解矛盾纠纷1.97万件,提供法律援助9030件,指导社区矫正人员1776人次,办理其他法律事务5万多件,为我区社会综合治理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中心先后获得“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中心共接待司法部各部门领导及省内外参观调研300多批次上万人,被陕西省委党校作为干部实践教学基地现场教学参观。

主持人:最后请介绍一下咱们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李旺妮: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在西安市西关正街92号莲湖文化大厦(西安市第五人民医院东)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除外)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今天的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下次见!

李旺妮:各位网友,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