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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陕西省户籍和持有《陕西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创业人员,个人最高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自2023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莲湖区人社局小贷中心咨询电话:029-62595355